来源:泉州新东方考研培训学校时间:2015/1/12 11:51:47
目前,就业歧视和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为积极促进就业公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规定:推进就业机会平等,采取切实措施,消除性别、民族、年龄、户籍、毕业院校类型等就业限制和歧视。依法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确保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要求,用工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以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依法保障同工同酬权利。以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为重点,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增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及时调处各类劳动争议,坚决打击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违法超时加班、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
详情请访问青岛人力资源师培训学校:http://1654.peixun360.com/course/;
400咨询热线:400-6305-360;
您也可以直接加我们客服QQ在线了解:263684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