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沙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7/4/2 15:24:29
会计实务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采购货物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用销项税额抵扣。核算时,购进阶段的账务处理要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或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和价款实行价、税分离,即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属于增值税的部分,计入进项税额。由于支付方式不同,原材料入库的时间与付款的时间或许不一致,会计处理也要区别开来。具体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货款已经支付,同时材料已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2)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待购入的材料收到,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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