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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期初未交税额

来源:清远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11/30 11:42:08

  问:什么是期初未交税额

  答:期初未缴纳税额是指上一期期末的应纳税额到本期就是期初未交税额.即上个月末的税费累积到下个月初交(如11月份末税费,12月份初交),累积到下个月初的税费就会显示为期初未缴纳税额.

  企业的应缴税可以通过如下公式计算:

  应缴增值税额=销项税-进项税-上期留抵,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企业发生当月上交上月未交的增值税的情况,应在"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其账务处理是:缴纳时,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末可无余额,也可能有余额,可能是贷方余额,也可能是借方余额.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末如借方余额,则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额.

  相关知识:

  期末未缴税额是负数怎么处理

  期末未缴税额是负数照常登记,登记后在余额借贷处写上"借"字就好了,月底不用结转.

  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已纳税额=期末应纳税额.是之前未缴纳的一直没缴.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缴或多缴增值税的,平时无发生额,月末结账时,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时,为应缴增值税,应将其贷方余额转入该科目的贷方.

  反映企业未缴的增值税;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多交增值税时,应将其多缴的增值税转入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缴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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