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校动态>2019年1月1日起要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

2019年1月1日起要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

来源:长沙红星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9/10 14:45:44

  长沙红星会计培训学校小编告诉大家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也要汇算清缴啦:

  @所有人,新个税法实施以后,个人所得税也要汇算清缴啦!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需汇算清缴

  2018年8月31日,《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做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令第九号)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根据以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应当进行汇算清缴并自行申报纳税.

  以上内容是长沙红星会计培训班小编为大家分享的个人所得税也要汇算清缴内容,想了解更多财务会计方面的资讯,请关注:长沙仁和会计红星校区http://4731.peixun360.com/

上一页 下一页

推荐课程更多>

申请体验课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长沙红星会计培训学校

版权所有:培训指南

  • 在线咨询
  • 电话咨询
  • 预约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