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优路教育是优路教育在广东省的直营分校之一。专注于建工类培训,课程涵盖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多个项目!师资力量雄厚,培训效果显著,采用“录播+直播+面授”相结合的模式!更多中山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培训课程信息,欢迎到校咨询!
人才选择 :1、地方补贴 行业刚需;2、多地相继发布职业技能补贴;3、二级建造师薪资可达15-30K。
*来源:1.多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继发布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相关通知;2.薪资数据来源于猎聘网。
执业必备:1、持证上岗 行业刚需;2、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区域互认:1、证书通用 跨省执业;2、京津冀,职称资格实现互认;3、江浙沪,职称资格实现互认。
*来源:1.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的通知,上海、江苏、浙江三省二建证书通用; 2.北京市出台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京津冀职称资格实现互认。
多地认证:1、对应职称 一证两用;2、二级建造师证书对;3、应助理工程师职称。
*来源:多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继发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层级的通知。
OMO融合智学 · 打造应试闭环
3D可视化教学 · 打破时间空间的界限
集结精锐讲师 · 打造精锐师资团
层进式教学体系 · 分阶详解逐个击破
精讲阶段 | 强化阶段 | 冲刺阶段 | 考前阶段 | 专属面授 |
夯基进步 | 巩固提升 | 进阶强化 | 临考突破 | 集中突击 |
基础精讲 30H-40H/科 | 强化精讲 20H-24H/科 | 属地OMO | 考前点题 2H/科 | 考前集训 |
按照教材章节顺序进行知识点详解,帮助学员搭建知识体系,进行轮精细化掌握考点。 | 根据2022年教材及考纲,梳理教材变化点,按章节重点顺序依次讲解,帮助学员掌握考点,进行第二轮考点强化。 | 根据学员线上学习行为数据,规划讲解考点,联动授课,针对性学习,提升备考效率。 | 考周圈划考点,帮助学员进行较后一轮的考前指导。 | 精研集训考点+集训两套卷,通过以题带点的形式,达到“知考点,会做题,做对题”的学习效果。 |
真题训练 24H/科 | 进步训练 30H-40H/科 | 冲刺串讲 8H-12H/科 | 实操 6H-9H/科 | 尊享集训 |
结合基础精讲课程,按照章节考点考查顺序,精选对应真题进行强化练习,记忆知识点的同时明确答题思路。 | 强化精讲课程配套习题课,按照章节顺序进行习题训练,集讲、练、测、评于一体,阶段性巩固知识点,强化进步,掌握考点。 | 根据真题分值分布规律,圈定核心考点,仿照真题的出题形式、精研模拟试卷,并通过试卷详解帮助学员进行查漏补缺。 | 直播小集训,直播小集训,精研仿真模拟2套卷,以题带点讲解考试方向、出题形式,帮助学员达到知考点,会做题。 | 全程封闭集训,详细解析核心点,帮助学员把控考试方向,熟练运用考点,集中突击强化。 |
套题密训 6H/科 | ||||
根据真题分值分布规律,圈定核心考点,仿照真题的出题形式、精研模拟试卷,并通过试卷详解帮助学员进行查漏补缺。 | ||||
案例实操 8H/实务科 | ||||
针对实务科目案例题中出现的现场题、识图题、实操题等内容,汇总讲解高频考点,帮助学员掌握核心考点,明确案例答题技巧。 |
《基础精讲教案》
· 梳理教材考点
· 掌握基础知识
· 构建知识框架
《历年真题练习》
· 经典题型盘点
· 明确考试方向
· 强化考点运用
《强化精讲教案》
· 依据教材变化
· 归纳高频考点
· 明确考试核心
《精练习题强化》
· 明确出题形式
· 掌握做题方法
· 强化做题能力
《考点一本通》
· 考点图示化
· 要点体系化
· 习题模拟化
《仿真模拟试卷》
· 精研2套模拟卷
· 查漏补缺所学点
· 强化考生应试力
《案例专项白皮书》
· 结合考试大纲
· 汇总常见问题
· 掌握高频考点
《基础精讲教案》
· 梳理教材考点
· 掌握基础知识
· 构建知识框架
小优督学 · 渗透式伴学
小优云自习室 · 智学小工具
多维服务 · 合力伴考
专属题库:
学员专属—题库题目均为新版教材考点对应习题,靶向训练方可效率提升;
在线答疑:
响应—专职教研在线答疑,解决学员学习难题,针对性更新教学题库,提升练习效果;
专属班主任:
全程伴学—专属班主任,沟通处理学员问题,提供学习指导、定制学习方案等多维服务。
2022年二级建造师 · 招生简章 | |||
开课方向:【线上优学班/OMO畅学班】建筑/机电/市政/公路/水利/矿业
【OMO保障班/OMO班/OMO尊享协议班】建筑/机电/市政/公路/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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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型 | 课程模块 | 配套资料 | 班级服务 |
基础精讲
真题训练
强化精讲
进步训练
冲刺串讲
考前点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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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邮寄
《基础精讲教案》
《历年真题练习》
《强化精讲教案》
《精炼习题强化》
《考点一本通》
电子上传
《考前复习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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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优督学智能学习提醒通知;
2.尊享学管专业内容督学VIP1服务;
3.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4.专享专职教研VIP1答疑通道;
5.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
6.小优自习室云空间畅享学习;
7.纸质邮寄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班级服务:两年学习服务期,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续学,需交纳续学资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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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精讲
真题训练
强化精讲
进步训练
属地OMO
冲刺串讲
套题密训
案例实操
考前点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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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邮寄
《基础精讲教案》
《历年真题练习》
《强化精讲教案》
《精炼习题强化》
《考点一本通》
《仿真预测试卷》
《案例专项白皮书》
电子上传
《考前复习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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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优督学智能学习提醒通知;
2.尊享学管专业内容督学VIP2服务;
3.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4.专享专职教研VIP2答疑通道;
5.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
6.小优自习室云空间畅享学习;
7.纸质邮寄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班级服务:两年学习服务期,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续学,需交纳续学资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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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精讲
真题训练
强化精讲
进步训练
属地OMO
冲刺串讲
套题密训
案例实操
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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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邮寄
《基础精讲教案》
《历年真题练习》
《强化精讲教案》
《精炼习题强化》
《考点一本通》
《仿真预测试卷》
《案例专项白皮书》
电子上传
《题点实操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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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优督学智能学习提醒通知;
2.尊享学管专业内容督学VIP2服务;
3.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4.专享专职教研VIP2答疑通道;
5.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
6.小优自习室云空间畅享学习;
7.纸质邮寄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班级服务:
退费班:一年学习服务期,当年考试不过科目扣除800元/科教学服务成本后退费。
续学班:两年学习服务期,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续学,需交纳续学资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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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精讲
真题训练
强化精讲
进步训练
属地OMO
冲刺串讲
套题密训
案例实操
考前刷题
考前集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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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邮寄
《基础精讲教案》
《历年真题练习》
《强化精讲教案》
《精炼习题强化》
《考点一本通》
《仿真预测试卷》
《案例专项白皮书》
电子上传
《刷题四套卷》
现场发放
《考前集训秘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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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优督学智能学习提醒通知;
2.尊享学管专业内容督学VIP3服务;
3.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4.专享专职教研VIP3答疑通道;
5.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
6.小优自习室云空间畅享学习;
7.纸质邮寄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班级服务:
退费班:一年学习服务期,当年考试不过科目 扣除1000元/科教学服务成本后退费。
续学班:两年学习服务期,当年考试不过科目 下一年免学费续学,需交纳续学资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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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精讲
真题训练
强化精讲
进步训练
属地OMO
冲刺串讲
套题密训
案例实操
考前刷题
尊享集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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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邮寄
《基础精讲教案》
《历年真题练习》
《强化精讲教案》
《精炼习题强化》
《考点一本通》
《仿真预测试卷》
《案例专项白皮书》
电子上传
《刷题四套卷》
现场发放
《尊享集训秘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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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
2.小优督学智能学习提醒通知;
3.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4.专享专职教研VIP3答疑通道;
5.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
6.小优自习室云空间畅享学习;
7.纸质邮寄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班级服务:
退费班:一年学习服务期,当年考试不过科目全额退费。
续学班:两年学习服务期,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续学,需交纳续学资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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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山优路教育培训机构
时间:2021/8/23 18:08:08
点题跟学|二建《法规》考点:与土地相关的物权止
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已结束,2022年二级建造师备考拉开序幕,为帮助大家备考,中山优路教育小编整理了二级建造师《法规》基础考点:与土地相关的物权止,大家一起看看吧。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使用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2)建设用地所有权的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续期和消灭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地役权
(1)地役权是按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2)地役权的设立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的变动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考点分析】
该知识点考查形式为选择题,考查的采分点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登记和变更;地役权的设立和变动。
1.关于地役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需役地上的用益物权转让时,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B.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提高供役地的使用效率
C.地役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需役地人
D.地役权由需役地人单方设立
E.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
【答案】AE
【解析】A选项正确,需役地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设计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B选项错误,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即需役地)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C选项错误,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D选项错误,地役权基于地役权合同而产生,涉及两方主体,所以不是单方设立;E选项正确,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