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银行卡的销户怎么办理?
来源:天华会计教练
时间:2019/8/3 16:59:18
办理现金和银行业务是出纳的两大工作职责。作为新手出纳人员要清楚,出纳不只是在办公室里收钱付钱就可以了,去银行也是日常工作状态之一。新手出纳去银行的基本业务有:存款;汇款;现金支票支取备用金;向银行索取本单位回单。此外,还会涉及到银行其他业务,比如办卡、销卡等。下面小编给新手学出纳的学员分享一下单位银行卡的销户。
1、单位银行卡的销户
当不再继续使用银行卡时,应主动持银行卡到发卡银行办理销户。如果办理销户时账户内还有余额,银行会将该账户内的余额转入基本存款账户,不予提取现金。
持卡人透支的,只有在还清透支利息后,符合下列情况的才可以办理销户:
(1)银行卡有效期满45天后,持卡人不更换新卡的;
(2)银行卡挂失满45天后,没有附属卡又不更换新卡的;
(3)银行卡被列入止付名单,发卡银行已收回其银行卡45天的;
(4)持卡人要求销户或者担保人撤销担保,并已交回全部银行卡45天的;
(5)银行卡账户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发生交易的;
(6)持卡人违反其他规定,发卡银行认为应该取消资格的。
办理销户时应当交回银行卡,有效银行卡无法交回的,银行直接予以止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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