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校动态>2024法制史考研知识点:夏商西周的司法制度

2024法制史考研知识点:夏商西周的司法制度

来源:大同中公考研培训学校时间:2023/7/31 17:36:17

  2024法制史考研知识点:夏商西周的司法制度
  夏商西周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职官的设置
  (一)夏朝:中央“大理”,地方“士”或“理”。
  (二)商朝:商王是较高司法长官,中央司法长官为大司寇,基层为蒙士。
  (三)西周:
  1、中央司法机关:大司寇是中央较高司法官(其他看书)
  2、乡遂司法机关:乡士、遂士既是行政官又是司法官。
  3、诸侯国司法机关:仿中央体制,设司寇、士师。
  二、诉讼审判制度
  (一)夏商:以神明裁判较具代表性。
  (二)西周:
  1、告诉:分为“狱”和“讼”,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
  2、审理: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庭,重视口供,允许刑讯。还有其他证据形式。
  “五声听狱讼”:
  西周创立的一种审判方法,又称五听。
  即要求司法官从言辞、神色、呼吸、听觉、目光五方面去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活动。此方法虽然简陋、粗糙,却是察言观色的审判方法,是心理学在司法领域的较早运用。
  3、判决:判决时要以刑书为依据,做到量刑不偏不倚,可以类推。
  4、上诉:判决书要向犯人宣读,允许上诉。有“路鼓”、“肺石”直诉制度。
  5、司法官责任:五过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西周关于司法官法律责任的规定.即司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如果发生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五种循私枉法行为,就构成犯罪,必须处以与罪犯同样的刑罚.这是中国法律关于法官责任制的较早规定。
  6、执行:徒刑和拘役的刑罚方法。
  三、监狱管理
  夏朝监狱称“圜土”,特别监狱称“夏台”。西周监狱也称“圜土”,也称“囹圄”,其中关押的主要是有罪未决或等待行刑的人犯,由掌囚看管。春秋以后,监狱通称“囹圄”。
上一页 下一页

推荐课程更多>

立即申请体验课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大同中公考研培训学校

版权所有:培训指南

  • 在线咨询
  • 电话咨询
  • 预约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