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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变更税收征收方式

来源:宁波奉化春华会计培训机构时间:2022/4/12 10:03:54

  如何变更税收征收方式?

  办理条件

  (一)根据纳税人的账簿设立、会计核算、纳税资料提供以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等各种情况,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采用查帐征收或核定征收(含定期定应税所得率、定期定率)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二)申请定期定额征收税款方式的纳税人直接在“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调整)纳税定额”中操作,不在本项操作。

  申报材料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2份

  《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分经营项目情况表》

  办事流程

  (1)审核《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和《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分经营项目情况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对于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通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审核无误后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和《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分经营项目情况表》信息录入系统,制作《受理通知书》交给纳税人。

  退税规定

  税款在征收额度方面的要求是: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应收尽收、多退少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在税款的退补方面作了如下规定: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有特殊情况的(指数额在10万元以上),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如何变更税收征收方式】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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