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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刑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硕士刑法学,属于法硕联考专业基础课,在专业课一中占比75分。因此,与民法学同样重要!接下来,小编为帮助备考2022法硕考研学子们学好刑法学,特意分享-2022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刑法的基本原则,供考生参考。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
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3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刑法》第3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它的基本内容是:
(1)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这里的法律,指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法令,通常是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对于已经废止的法律,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
(2)明确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具体的规定,并用文字表述清楚。根据法定化和明确化的要求,禁止采用习惯法、类推解释、行为后的重法(对被告不利的法律)、不明确的罪状、不确定的刑罚等。
(3)合理化:即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合理确定犯罪的范围和惩罚的程度,防止滥施刑罚,禁止采用过分的、残酷的刑罚。
罪刑法定原则主要体现在:
(1)在刑事立法方面,刑法总则规定了犯罪的一般定义、共同构成要件、刑罚的种类、刑罚运用的具体制度等;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定刑,为正确定罪量刑提供明确、完备的法律标准。
(2)在刑事司法上,废除了刑事司法类推制度,要求司法机关严格解释和适用刑法,依法定罪处刑。
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它意味着对所有的人,不论其社会地位高低、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如何,在定罪量刑以及行刑的标准上都平等地依照刑法规定处理,不允许有任何歧视或者优待。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称罪刑等价主义或者罪刑相均衡原则。《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据此,刑法规定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有两方面内容:
(1)刑罚的轻重与客观的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
(2)刑罚的轻重与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次犯罪危险性的大小相适应。
具体表现在:
(1)刑法分则对每一个罪都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对重罪适用重刑,对轻罪适用轻刑。
(2)刑法总则中规定量刑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在裁量刑罚时,罚当其罪。
(3)刑法总则还规定:对累犯从重处罚、不得假释、不得缓刑;对未成年、又聋又哑的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自首、立功的人从宽处理;对中止犯处罚明显宽大于未遂犯、预备犯;对过失犯处罚明显宽大于故意犯等,体现了刑罚与犯罪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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