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补发工资的会计分录
来源:上海中公财经证书培训机构时间:2022/2/10 9:02:16
企业的财务人员较常见的业务就是做工资的分录处理,每个月都需要计提发放上个月的工资,但有时也会出现一些特殊的原因,比如在疫情期间没有及时发放,那就会在复工后补发,具体如何做补发工资的会计分录?就看下文这篇中公财经小编整理的文章吧,欢迎大家阅读!
补发工资的会计分录
根据我国会计制度规定,我国实行权责发生制,也就是只要收入和费用属于当期的,不论款项是否收到或者支付,都要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到或者支付,都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1、所属期当月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方科目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科目,例如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属于管理部门的,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记入“销售费用”科目,属于在建工程、研发支出承担的职工薪酬,记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
2、支付工资时超过个税起征点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3、网上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补发工资的税务处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因此,员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所在单位)支付时代扣税款。
员工在一个月内取得多个月工资的,应当合并计算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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