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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举财税工作中几个常见的误区并分析

来源:北京中公财经学校时间:2022/3/25 9:10:49

在财务工作中,会涉及到做账、工商年检、报税等一些列问题,但是绝大多数情况大家会走入一些误区,那对于在财税中误区有哪些呢?

误区一:在企业中会涉及到较常见的一项费用——餐费,但是针对于餐费就一定是业务招待费么?

了解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事业单位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在正常经营中,餐费产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比如:出差人员出差时的非招待客户的餐费、会务费中的餐费、员工年会的会餐、加班餐费,拍摄影视作品时吃饭作为道具出现,这些都属于餐费,但都不是业务招待费。

误区二:有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那企业所得税中税前扣除需要满足相关的合法的扣除凭证,但相关合法的扣除凭证不仅仅是发票一种,还有很多的合法凭证可以扣除,比如:企业内部的工资单、折旧表,还有相关银行的利息单、完税证明、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收据等,这些都是合法的凭证,也都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但是千万不能理解为不是所有的没有发票就不能抵扣。

误区三:开票才“缴税”。

何时缴税,不是以开票为准的,而是按照各税种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准确定何时缴税。比如:销售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不管是否开取发票,在发出商品是就应该确认相应的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还有虽然是开票了,但未必要缴税的,比如:预收跨年的房租,收钱那一时刻也开取了票,但是企业所得税就要分期确认相应的收入,也就跨年分期确认相应的收入。

误区四:营改增之后,对于应税服务与货物的劳务进项税不能混合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行税额,没有要求应税服务与货物劳务分开各算各的抵扣,但是在财税中呦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截止到试点实施日之前产生的期末留底税额,就不得在应税服务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误区五: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中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在财税中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了另有规定外,可以再计算企税应纳税额时扣除,即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各项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是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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