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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闭症儿童自伤性行为的研究(一)

来源:黔西南康语儿童语言康复中心时间:2023/8/31 11:28:33

  1、自闭症儿童自伤性行为的研究发展

  1986年,Meyer专门研究智能障碍、人格异常和自闭症所造成的行为问题,包括以头撞墙、捶打自己、抓或咬皮肉以及吞下不能吃甚至危险的东西,导致呕吐等现象,故意造成伤害身体及严重威胁生命安全的行为,调查发现,约有75%的自闭症儿童伴有感觉失调,他们对疼痛的察觉不是很敏感。在临床视察中,自闭症患者出现自伤性行为的比率高达 40%。

  1987年,研究者对 2663 名发展性障碍儿童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调查,结果发现2.6%的儿童至少有一种自伤性行为的表现,并且这些有自伤性行为的儿童,大多数都伴有不同程度的智力落后,其中男生占 59%,女生占41%,他们大多数学生每天都出现自伤行为。同时,有8.7%的学生在接受精神类药物的治疗,而且多半的学生在一段时间中活动是受限制的,受到严格的看管。

  1997年,韦小满等研究者发现,弱智学生的不良行为的出现率非常高,其中 30.3%的智力落后儿童有自伤和刻板行为。2003年,Baghdadli 等研究者通过对 222 名 7 岁以下自闭症谱系障碍儿童进行调查得出,有自伤行为的个体占 53%。学者焦公凯和鞠红珍对 96 例自闭症儿童做调查,其中伴有自伤行为的有 32 例,发生率为 33.33%。主要表现打自己的头、抓脸、撞头、咬手、乱咬硬物、捏大腿和拍打胸腹、开水倒在身上等。

  这些信息表明,近一半的自闭症谱系障碍儿童身上会发生自伤性行为。

  2、自闭症儿童自伤性行为的功能性分析

  如果要对自闭症谱系障碍儿童的攻击性行为进行功能性的评估或分析,可以概括为社会性正强化、社会性负强化、生理性痛苦和情绪障碍。所谓正强化,就是由于某一行为带来可欲的结果而导致将来行为的维系和增加;而所谓负强化,则是某一行为对不利条件的去除或减少而能导致将来行为的维系和增加。

  具体到对自闭症儿童问题行为的原因分析,如果良好行为的结果得到了来自他人的奖励,其结果是这些行为在将来会更加频繁地出现,这就是社会性正强化的基本特征。大量的临床观察和实验表明,许多自闭症孩子的问题行为是为了得到来自周围人们的关注或者其所欲之实物。

  这些行为可以称为以社会性正强化为功能的行为。而有时候,行为的结果是得到了来自他人的强化,但这种强化的性质不是趋乐,而是避苦。其结果是,这些行为在将来也会更加频繁地出现,这是社会性负强化。

  生理性痛苦是指由于自闭症儿童患有某种疾病或有着内在的痛苦而没能得到恰当的诊断和治疗,从而导致患者诉诸于各种问题行为来减少内在的痛苦。情绪障碍是指许多自闭症儿童有着对感觉信息的特殊需要,而他们往往借助一些貌似古怪的行为来满足自己的这些感觉需要。

  从中可以看出,自闭症儿童表现出的自伤性行为都具有一定的功能性,那么对其行为进行干预时,要首先了解它的功能,然后针对这一功能设计干预措施,方能对症下药。

  在讨论自闭症儿童自伤性行为问题的主要形式时,应侧重于描述与特定行为有关的前提条件、行为者的动作与语言、行为后他人的可能反应,以及这些方面的相应联系。

  如果授课教师在面对学生问题行为时能够注意这些方面,就可能综合信息形成有关进一步评估或者初期干预的假说。尽管对自闭症儿童自伤性行为形式的关注有别于系统的功能性行为评估,但教师应从行为科学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教师要通过自己观察到的现象和所能够接触到的有关学生的病史报告等,把握与目标行为有关的前提条件、行为者的动作和语言、他人对行为的反应模式,并由此提出关于行为目的因和动力因的初步看法。

  建议:如果你的孩子有自伤性行为,一定要及早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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